校園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 普法法律網 學校侵權 1.1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校園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一是損害事實客觀存在。這是民事責任的前提和依據。二是侵權行爲的違法性。三是侵權行爲與損害事實之間有因果關係。也就是說損害事實必須是侵權行爲造成的。四是行爲人主觀上有過錯。【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爲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爲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TAG標籤:責任 侵權 要件 學校侵權 損害賠償 校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