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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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服務員開錯房門賠償標準是多少?

一、酒店服務員開錯房門賠償標準是多少?

酒店服務員開錯房門賠償標準是多少?

酒店服務員開錯房門賠償標準是根據實際造成的後果而定,如果不存在損害的不需要賠償,根據人身損害的原因,可以分爲一般侵權人身損害、特殊侵權人身損害、產品損害、交通事故損害、醫療損害、環境污染損害、高度危險作業損害、飼養動物損害、工傷損害、物體損害和意外事件損害幾種類型。

二、如何認定是否侵犯隱私權

侵害隱私權或者侵害隱私利益的責任構成,必須具備侵權責任構成的一般要件,即須具備違法行爲、損害事實、因果關係和主觀過錯四個要件。所適用的歸責原則爲過錯責任原則,不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和公平責任原則。

1、侵害隱私權的違法行爲。首先,侵害隱私權的行爲須具違法性。

2、侵害隱私權的損害事實。隱私是一種資訊、一種活動、一種空間領域,也是一種祕密狀態。隱私的損害,表現爲隱私被刺探、被監視、被侵入、被公佈、被攪擾、被幹預。

3、侵害隱私權的因果關係。它是指侵害隱私權的違法行爲與隱私損害事實之間的內在的必然的符合規律的聯繫。

4、侵害隱私權的主觀過錯。侵害隱私權的行爲人在主觀上必須具備主觀過錯。主要是故意,即預見侵害隱私權的後果卻希望或放任該種結果的發生。

三、侵害隱私權要求賠償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因人身權益或者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第五條 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權行爲的目的、方式、場合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爲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理訴訟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對於酒店服務員開錯房門導致造成了他人的人身損害的,一般可以從精神損失上來進行認定,相關情況的賠償處理,可以基於上述不同的項目來進行清算,如果無法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那麼就是可以起訴到法院來進行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