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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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合同通用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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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日期:

甲 方:

乙 方:

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1.質量標準:

2.交貨(運輸)辦法及地點:

3.質量檢驗及驗收辦法:

4.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5.結算辦法及期限

6.原材料供應辦法:

7.其他:

違約責任:

第一點:甲方承擔

(1)變更產品品種、質量或包裝的規格給乙方造成損失時,應償付乙方實際損失

(2)中途退貨的,償儲乙方以退貨部分貨款總值 的違約金。

(3)自提產品未按規定日期提貨的,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千分之 的違約金。

(4)未按合同規定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予以順延外,每日應償付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5)未按合同規定日期付款的,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付款總值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6)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無故拒絕接貨的,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並付給運輸部門違約金。

(7)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應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8)其他 。

第二點:乙方承擔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甲方同意收貨的,按質論價;甲方不同意收貨的,乙方應包修、包退、包換,並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2)未按合同規定的數量交貨,少交而甲方仍然需要的,應照數補交;不需要的,可以退貨,並承擔損失;不能交貨的,應償付甲方以不能交貨的貨款總值 的違約金。

(3)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應予賠償。

(4)未按合同規定時間交貨的,每延期一天,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5)不符合合同規定產品,在甲方代保管期內應償付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造成的延期交貨責任。

(7)其他 。

本合同一式 份。有效期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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