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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能力交社會撫養費怎麼解決?

時間:2023-12-19 00:56:23瀏覽:1276次來源:本站小編整理自己的經濟條件無法按時繳納社會撫養費,可以在收到徵收決定之後,向計生部門提出書面申請,請求分期繳納社會撫養費。給付撫養費用三種方式,分別是定期給付,一次性給付,以物折抵。
無能力交社會撫養費怎麼解決?

一、無能力交社會撫養費怎麼解決?

無能力繳交社會撫養費,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徵收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作出徵收決定的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提出分期繳納的書面申請,並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決定,自送達當事人之日起生效。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徵收決定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徵收社會撫養費,應當向當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社會撫養費收據。

當事人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確有實際困難的,應當自收到徵收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作出徵收決定的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提出分期繳納的書面申請,並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當事人的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繳納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

二、撫養費的數額會變更嗎?

撫養費的變更包括增加、減少和免除三種情況。撫養費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時提出的,除了因物價調整,原定數額難以維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學、實際所需撫養費用超過原定數額以外;還可能因爲子女身患疾病,撫養一方無力支付全部醫療費用;或有給付義務的一方經濟收入顯著增加,在這種情況下,子女與其生活水平相差懸殊等。

反之,有給付義務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況下也可減免給付撫養費。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於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撫養費,那麼可請求減少給付。

無能力繳納社會撫養費,可以到當地的計生委說明,分期繳納社會撫養費。撫養費的數額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可以適當的增加或者減少,如果自己的經濟條件好,可以增加孩子的撫養費,給孩子更好的生活;如果自己的經濟條件不好,難以承擔撫養費,可以跟對方協商,適當的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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