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駕駛證如果扣分了怎麼辦 普法法律網 交通違章律師解答 1.34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一個記分週期內有記分但未達12分,應當在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交通管理部門接受教育學習和審驗;一個記分週期內記滿12分,應當在十五日內到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爲期七日的道路交規學習,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科目一考試。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70條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但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週期審驗。 TAG標籤:駕駛證 b2 交通違章 交通事故 扣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