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12分何時清零 普法法律網 交通違章律師解答 4.93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39號)》第六十五條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累積記分週期(即記分週期)爲12個月,滿分爲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駕駛證的清分時間是駕駛證上的發證日期,每年在發證日期那天系統自動清分。從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起算,一年爲一個記分週期,如此類推不斷地循環。 TAG標籤:交通違章 清零 交通事故 駕駛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