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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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生效合同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一、未生效合同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未生效合同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合同未生效的法律後果:其不發生法律效力,合同的當事人因該合同而取得的財產應該原物返還,無法原物返還的,要折價補償給對方當事人。

1、合同無效並不影響違約責任的承擔,如果是因爲其中一方過錯,導致合同無效的,無過錯一方可以向有過錯一方請求損害賠償;

2、雙方已經開始履行合同的,取得財產的一方應當立即返還取得的財產。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爲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爲人因該行爲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二、合同撤銷和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合同撤銷和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是:

1、合同自始無效;

2、當事人需要返還因合同所獲得的財產,如果不能返還的,要折價賠償;

3、合同中的過錯方要按過錯程度給予對方賠償。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條規定,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爲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爲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爲人因該行爲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合同終止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原因大致有三類:一是基於當事人的意思,例如免除及合意解除等;二是基於合同目的消滅,例如不能履行、清償及混同等;三是基於法律的直接規定。

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使合同關係不復存在,同時使合同的擔保及其他權利義務也歸於消滅。合同的擔保,包括抵押權、質權、留置權等。其他權利義務,如違約金債權、利息債權等。

負債字據爲合同權利義務的證明。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後,債權人應將負債字據返還給債務人。債權人如能證明字據滅失,不能返還,應向債權人出具債務消滅的字據,此字據應由公證機構等認證。

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後,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民法典》第558條)例如,離職的受僱人仍應爲廠家或其僱主保守營業祕密;房屋的出租人在租賃合同終止後仍應允許承租人在適當位置張貼移居啓事等。當事人違反上述合同終止後的義務,應承擔賠償損失責任。

沒有生效的合同也是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的,一般情況是需要返還得到的財物,合同終止的原因包括基於當事人的意思,基於合同目的消滅,還有基於法律的直接規定,合同撤銷的法律後果包括合同自始無效,過錯方要按過錯程度給予對方賠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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