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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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獲得對方買賣合同違約金要什麼證據?

一、想要獲得對方買賣合同違約金要什麼證據?

想要獲得對方買賣合同違約金要什麼證據?

(一)需要提供證明存在合同關係及從屬擔保的證據

1、買賣合同;

2、訂(定)貨單;

3、證明邀約、承諾生效的信函、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

4、證明口頭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證據,如證人證言、實際履行憑證等;

5、證明擔保合同關係的保證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定金合同或交付定金的憑證、保函等。

再者,對方違約,那證明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因爲也就需要提供證明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據。

1、交、收貨憑證:交貨單、送貨單、提貨單、收貨單、入庫單、倉單、運單等;

2、貨款收支憑證:收據、銀行付款憑證、發票等;

3、證明拖欠貨款的證據:結算清單、欠條、還款計劃還款承諾書、能證明欠貨款事實的信函等;

4、收貨方提出質量異議的信函、證人證言、有關單位的證明、檢驗報告、客戶投訴、退貨和索償的證據;

5、合同約定向第三人履行或第三人履行的,則提交第三人關於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明及相應憑證。

(二)如果是起訴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還需要提供以下的材料

無論是自然人之間簽訂的合同還是和其他經濟組織訂立合同,都要先提供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如果一開始合同的當事人就沒法確定,法院也就不會受理案件。

1、當事人爲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戶口簿、暫住證等;

2、當事人爲法人或其它經濟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執照副本、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註冊資料、社團法人登記證等。當事人在訟爭的法律事實發生後曾有名稱變更或分立、合併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二、合同違約的證據由誰提供

訴訟就是雙方當事人證據的較量。一方提起訴訟,其必須對其主張的事實舉出證據進行證明。

(一)對於違約訴訟而言,原告方必須對下列事實作出證明:

1、原被告之間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關係;

2、被告行爲違約;

3、被告的違約行爲給原告方造成損失;

4、原告的損失與被告的違約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3、4項只是限於要求被告賠償損失的案件中。

(二)爲此,原告必須舉出下列證據:

1、雙方訂立的合同;

2、己方履行義務時,對方簽發的收據、發票或其他書面證據;

3、對方商品的驗收記錄或鑑定結論;

4、能證明被告方違約的所有證據;

5、己方遭受損失的證明,如額外支出的費用;

6、其他證據材料。這些證據材料應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提供。

合同當事人若是因爲合同的履行問題,與對方合同當事人發生了糾紛,那麼首先雙方可以採取協商的方式確定糾紛的處理辦法,對於不能協商的情形,一方若是想要向法院起訴,則需要收集相關證明糾紛存在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