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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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效力如何劃分

合同的效力如何劃分
律師解析:合同的效力劃分爲有效、無效、效力待定、可撤銷等。有效要求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意思表示真實;法定其他情形。無效的情形有無民事行爲能力人簽訂的合同;法定其他情形等。效力待定的情形有: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簽訂的合同;法定其他情形等。可撤銷合同有基於重大誤解簽訂的合同;法定其他情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十九條
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爲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爲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爲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爲。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有效:
(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行爲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