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污染責任承擔的歸責原則是什麼呢 普法法律網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2.8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環境污染責任承擔的歸責原則:根據無過錯責任原則,只有受害人有損害事實發生,污染者的行爲與損害事實存在因果關係,不論污染者有無過錯,都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民法典》規定,因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發生糾紛,行爲人應當就法律規定的不承擔責任或者減輕責任的情形及其行爲與損害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承擔舉證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條因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發生糾紛,行爲人應當就法律規定的不承擔責任或者減輕責任的情形及其行爲與損害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承擔舉證責任。 TAG標籤:責任 承擔 人身侵權 環境污染 損害賠償 歸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