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爲的歸責原則有哪些 普法法律網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4.9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一般侵權行爲包括:(1)侵害人身的侵權行爲;(2)侵害人格利益的侵權行爲;(3)侵害身份權的侵權行爲;(4)侵害財產權的侵權行爲;(5)侵害知識產權的侵權行爲。過錯責任原則。過錯是加害人承擔民事責任的基礎。無過錯責任原則。【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爲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爲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TAG標籤:侵權行爲 歸責 損害賠償 人身侵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