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賣假煙罰款規定 普法法律網 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1.9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依據《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銷售非法生產的菸草製品”的規定,第六十二條規定,銷售非法生產的菸草專賣品,由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銷售,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銷售總額20%以上50%以下的罰款,並將非法銷售的菸草專賣品公開銷燬。 TAG標籤:刑事處罰辯護 假煙 刑事辯護 售賣 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