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交通設施罪根據金額量刑嗎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6.07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破壞交通設施罪不是根據金額量刑,而是根據破壞交通設施後造成的後果進行量刑的。1、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條 【破壞交通設施罪】破壞軌道、橋樑、隧道、公路、機場、航道、燈塔、標誌或者進行其他破壞活動,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船隻、航空器發生傾覆、毀壞危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TAG標籤:刑事辯護 交通設施 刑事犯罪辯護 金額 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