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罪的犯罪既未遂如何判斷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1.9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爲。根據《刑法》114條,只要實施了放火行爲,點着了目的物,引起目的物燃燒,使目的物有被焚燬的危險,即使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目的物被焚燬,沒有造成嚴重後果,也構成放火罪的既遂。但是如果正要點火,就被人抓獲,或者剛點着引火物,就被大雨澆滅等,應被認爲是放火罪的未遂。 TAG標籤:犯罪 刑事犯罪辯護 放火 刑事辯護 未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