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交通肇事駕駛員冒名頂替犯罪嗎

交通肇事駕駛員冒名頂替構成犯罪,涉嫌窩藏、包庇罪。
窩藏、包庇罪的犯罪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司法機關正常的刑事訴訟活動。犯罪對象是各種依照《刑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人。
(二)客觀要件
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爲實施窩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爲。
(三)主體要件
主體是已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主觀要件
本罪主觀上必須出於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實施窩藏、包庇行爲。
《刑法》第三百一十條規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爲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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