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一般累犯的成立要件是什麼

一般累犯,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5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犯罪分子。
一般累犯的構成要件是:
1.前後都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
2.前後都是故意犯罪;
3.前罪實施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五年以內再犯新罪;
4.前罪實施時已滿18週歲。
刑法》第六十五條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一般累犯的成立要件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