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法院可以執行嗎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2.9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刑法》條文中並沒有關於哺乳期的規定,只有在第49條和72條中規定,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懷孕的婦女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應當宣告緩刑。這裏的懷孕,不論是否屬於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也不論是否自然流產或者經人工流產以及流產後移送移送起訴或審判期間的長短。但是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有關於“哺乳自己嬰兒”的規定,即第65條和第72條規定,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可以適用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一般來說,哺乳期是一年。 TAG標籤:刑事辯護 執行 法院 哺乳期 刑事犯罪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