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中介紹人擔責任嗎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2.7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人們常說的非法集資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在司法實踐中,一般不知情、不盈利的介紹人是不構成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 TAG標籤:刑事辯護 非法 集資 刑事犯罪辯護 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