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黑醫生造成病人交叉感染應承擔何種法律責任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4.78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未取得醫師執業資格非法行醫,具有造成病人交叉感染等嚴重情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以非法行醫罪定罪,依法從重處罰。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非法行醫罪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TAG標籤:法律責任 刑事犯罪辯護 何種 刑事辯護 病人 交叉感染 疫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