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有期徒刑什麼意思

有期徒刑,刑罰的一種。在一定期限內剝奪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並監禁於一定場所的刑罰。
刑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
有期徒刑與其他刑罰方法相比具有以下特徵:
1、它在一定期限內對罪犯實行關押,剝奪其人身自由。
2、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具有廣泛適用性。有期徒刑的刑期上限與無期徒刑相接,下限與拘役相聯,中間跨度很大,具有較大的可分性。它既可作爲重刑,適用於嚴重的犯罪行爲;也可作爲中度刑罰適用於危害居中的犯罪行爲;還可以作爲輕刑適用於危害較小的犯罪行爲。
3、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是有勞動能力的,都應當參加勞動,接受教育和改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三條
主刑的種類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無期徒刑;(五)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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