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行偷越國境人員罪怎麼判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1.14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放行偷越國(邊)境人員罪是指邊防、海關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對明知是偷越國(邊)境的人員予以放行的行爲。邊防、海關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在履行職務過程中,對明知是偷越國(邊)境的人員而予以放行的,應予立案。《刑法》第415條規定:邊防、海關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對明知是偷越國(邊)境的人員,予以放行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TAG標籤:刑事犯罪辯護 刑事辯護 偷越 放行 國境 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