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挪用公款罪數額標準5000

挪用公款達八千元以上的就會滿足入罪標準,挪用公款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準刑參照點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或進行營利活動,數額在1.5萬元以上不足3萬元,爲拘役刑;數額爲3萬元的,爲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35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根據《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
【挪用公款罪】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挪用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挪用公款罪數額標準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