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協議管轄是怎麼規定的 普法法律網 刑事訴訟律師解答 1.7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由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除外。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刑事案件:(一)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案件;(二)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刑事案件:(一)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案件;(二)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TAG標籤:刑事辯護 管轄 刑事訴訟 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