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

當前位置 /首頁/行政/行政處罰/列表

行政裁決的規定有什麼?

一、行政裁決的規定有什麼?

行政裁決的規定有什麼?

行政裁決,指依法由行政機關依照法律授權,對當事人之間發生的與行政管理活動密切相關的,與合同無關的民事糾紛進行審查,並作出裁決的行政行爲。它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當事人之間發生了與行政管理活動密切相關的民事糾紛,是行政裁決的前提。

2、行政裁決的主體是法律授權的行政機關。

3、行政裁決程序依當事人的申請開始。

4、行政裁決程序是行政機關行使行政裁決權的活動,具有法律的權威性。

5、行政機關裁決必須客觀而全面的認定事實,依法裁定。

6、行政機關裁決必須堅持對雙方當事人公開,平等原則。

行政裁決處理的是是與行政管理活動密切相關的民事糾紛,主要集中在自然資源權屬爭議、知識產權侵權糾紛和補償爭議、政府採購活動爭議等方面。合同糾紛等一般民事爭議不屬於行政裁決的受理範圍。

二、行政裁決的適用原則有什麼?

1、調解原則

調解作爲解決糾紛的一種手段、制度,有它獨特的作用,它可以減少訴訟,節省費用和有利於安定團結。調解在中國有肥沃的土壤和無限的生命力,進行行政裁決應當尊重當事人的自由意志,如果雙方自願要求調解,那麼行政主體就應進行調解,並依法進行。

2、職能分離原則

行政機關對有關行政相對人權利義務問題作出決定,調查與作出裁決的職能實行分離。即負責調查的公務員不能參與行政裁決,負責裁決的公務員原則上應當由沒有參與調查的公務員擔任。

3、效率原則

行政機關在進行裁決時,應當遵守法定時限,積極履行法定職責,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行政裁決的適用原則包括調解原則,效率則,職能分離原則。調解是解決糾紛的一種常用手段,有其存在獨特的作用。行政機關在執行裁決時應當遵循法定時效,積極履行法定義務,提高辦事效率,這就是所謂的效率原則。

TAG標籤:行政 裁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