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

當前位置 /首頁/行政/行政處罰/列表

已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如何撤銷

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決定後,如果想撤銷行政處罰決定,應該向行政處罰相對人出具撤銷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行爲撤銷的條件:(1)行政行爲合法要件缺損。合法的行政行爲具備主體合法、內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爲如缺損其中一個或一個以上要件,該行政行爲就是可撤銷的行政行爲。(2)行政行爲不適當。不適當的行政行爲也是可撤銷的行政行爲。所謂不適當,是指相應行政行爲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現行政策、不合時宜、不符合有關善良風俗等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五條

已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如何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