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已經治安處罰能否重新申請調解 普法法律網 行政處罰 2.74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打架被公安機關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是不能重新申請調解的,如果未處罰的,調解達成協議後,可以不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爲,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爲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TAG標籤:行政類 行政處罰 調解 治安處罰 打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