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行政複議的期限最長是多久 普法法律網 行政複議 1.4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申請行政複議的期限最長是60日。根據我國《行政複議法》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爲具體行政行爲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爲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行政複議法》第九條 TAG標籤:最長 行政複議 行政類 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