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行政複議條件是什麼 普法法律網 行政複議 3.0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律師解析:衛生行政複議的條件如下:(一)有明確的申請人和符合規定的被申請人;(二)申請人與具體行政行爲有利害關係;(三)有具體的行政複議請求和理由;(四)在法定申請期限內提出;(五)屬於行政複議法規定的行政複議範圍;(六)屬於收到行政複議申請的行政複議機構的職責範圍;(七)其他行政複議機關尚未受理同一行政複議申請,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體就同一事實提起的行政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 TAG標籤:行政複議 衛生 行政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