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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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賠償受民事判決影響嗎

行政賠償受民事判決影響嗎

國家機關因某種紕漏導致相關行爲人無辜判刑的,在查明清楚後是需要對相關錯判的行爲人給予一定的補償的,這種補償就叫做刑事賠償。刑事賠償是有其相應的賠償標準的,國家機關應按照相應的賠償標準給予行爲人刑事賠償。刑事賠償義務機關是指接受刑事賠償請求、支付賠償費用、參加賠償訴訟的義務方。主要包括公安機關、安全機關、軍隊保衛部門、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以及監獄管理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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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一下行政賠償民事判決影響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行政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行政賠償受民事判決影響嗎
爲正確審理行政賠償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對審理行政賠償案件的若干問題作以下規定:
一、受案範圍
第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三條、第四條規定的其他違法行爲,包括具體行政行爲和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行政職權有關的,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造成損害的,違反行政職責的行爲。
第二條 賠償請求人對行政機關確認具體行政行爲違法但又決定不予賠償,或者對確定的賠償數額有異議提起行政賠償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第三條 賠償請求人認爲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實施了國家賠償法第三條第(三)、(四)、(五)項和第四條第(四)項規定的非具體行政行爲的行爲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並造成損失,賠償義務機關拒不確認致害行爲違法,賠償請求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賠償訴訟。
第四條.人民法院應一併受理。
賠償請求人單獨提起行政賠償訴訟,須以賠償義務機關先行處理爲前提。賠償請求人對賠償義務機關確定的賠償數額有異議或者賠償義務機關逾期不予賠償,賠償請求人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賠償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