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不服二審判決申訴期限是多久 普法法律網 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4.47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內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規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民事訴訟法》第205條 TAG標籤:申訴 行政類 行政訴訟 判決 不服 二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