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侵權行政訴訟時效是多久 普法法律網 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1.44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不動產侵權行政訴訟時效自行政行爲作出之日起不超過二十年。我國法律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爲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爲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爲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 TAG標籤:侵權 行政訴訟 行政 不動產 行政類 訴訟時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