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該怎麼認定 普法法律網 美容及醫療糾紛 2.6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1、醫療事故的主體是合法的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2、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違反了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3、醫療事故的直接行爲人在診療護理中存在主觀過失;4、患者存在人身損害後果;5、醫療行爲與損害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TAG標籤:美容及醫療糾紛 醫療事故 認定 醫療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