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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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印病歷需要哪些證件

複印病歷需要哪些證件
律師解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的相關法律規定,複印病歷需要本人有效身份證等證件。若申請人爲患者代理人的,除前述證件外,還需要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與患者代理關係的證明材料等。若患者死亡的,還需要提供死亡證明。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條
患者有權複印或者複製其門診病歷、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以及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病歷資料。
患者依照前款規定要求複印或者複製病歷資料的,醫療機構應當提供複印或者複製服務並在複印或者複製的病歷資料上加蓋證明印記。複印或者複製病歷資料時,應當有患者在場。
醫療機構應患者的要求,爲其複印或者複製病歷資料,可以按照規定收取工本費。具體收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