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例上的債權人撤銷權是什麼 普法法律網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2.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債權人撤銷權,又稱撤銷訴權或廢罷訴權,是指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所爲有害及債權的行爲,得申請法院撤銷的權利。依據合同法的規定,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爲;債務人以明顯的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亦可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爲。【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541條規定: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爲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TAG標籤:債權債務 立法 債權人 例上 債務債權 撤銷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