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銀行員工參與民間借貸如何理解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銀行員工不能參與民間借貸。
這裏的不能參與主要包括:不得以變相提高存款利率或向存款經辦人和關係人支付費用或佣金等方式違規吸儲;不得以各種形式參加非法集資活動;不得介紹機構和個人參與高利貸或向機構和個人發放高利貸;不得借銀行名義或利用銀行員工身份私自代客投資理財;不得利用銀行員工或銀行客戶的個人帳戶爲他人過渡資金,並不得借用銀行客戶的個人帳戶爲銀行員工過渡資金。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銀行員工參與民間借貸如何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