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被主張分手費不給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普法法律網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3.07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戀人感情破裂,可以根據雙方的意思分手,通常不用承擔法律責任。首先,戀人分手沒有給付分手費的規定,但是是否給分手費,雙方可以自主約定,法律上不受限制。其次,分手給付分手費要根據雙方的約定。不過,不管分手前或是分手後約定了分手費,有過錯的一方可以給,也可以不給,都不用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條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TAG標籤:分手 債務債權 債權債務 費不給 承擔 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