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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如何約定借款合同的時間

在民間借貸中,很多人對借條簽訂的時間、還款時間和利息歸還時間等不是很重視,要麼壓根不提,要麼只是口頭約定,他們也就不可能知道如何約定借款合同的時間。那應該如何約定借款合同的時間,也就是說,借款合同的時間該如何約定呢?下面將爲您做一個較爲具體的介紹。

應該如何約定借款合同的時間

一、應該如何約定借款合同的時間

在民間借貸中,容易產生爭議的時間包括兩點:還款時間和欠條書寫時間。

還款時間就是債權人和債務人約定的應當歸還本息的時間。現實中人們經常忽視這項約定,或未作出明確約定。最常見的表述爲“一定時間後”還款,如“一年後”還款。“一年後”從字面上來講是一個時間段,而非時間點。借款後兩年、三年或更長時間還款都能夠被理解爲“一年後”還款。儘管法律上對此有着一定的解釋規則,但這種書寫方式畢竟增大了實現債權的不確定性。還款時間的不明確,在實踐中也容易引發關於訴訟時效的爭議。因此,在約定還款時間時,最好將其明確到年月日。

借條形成時間通常是債務人書寫欠條的時間。這一時間的約定也應當具體到年月日。實踐中,債務人往往有意或無意地漏寫這一日期,或僅僅書寫年月日的一部分。如債務人僅寫明八月一日。儘管在書寫借條時這一時間對債權人債務人都是明確的,但時過境遷,難免會對借條的形成時間產生爭議。而借條形成時間的不明確則可能導致訴訟時效難以計算。債權人可能不得不面對借條是否已經超過訴訟時效的法律問題。儘管文書的形成時間有可能透過物證鑑定來確定,但這樣做也並非絕對可靠,而且將增大當事人的費用支出。

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用人可能隨時歸還,出借人可隨時要求歸還。

二、借款合同的時間該如何約定

當事人在寫借條時,除了要注意時間問題,還要寫上以下事項: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在實踐中,因爲沒有約定借款合同的時間而發生糾紛的不在少數,給雙方當事人都帶來了不必要的麻煩和經濟損失。爲了避免給您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和經濟損失,建議您在約定借款合同的時間之前,先諮詢專業的債權債務律師。本站網站爲你推薦你所在地區的專業律師,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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