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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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債務起訴的材料都有哪些

一、公司債務起訴的材料都有哪些

公司債務起訴的材料都有哪些

債權債務糾紛起訴至法院時,應提供與債務案件有關的證據爲:

(1)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存在的借據、收據、借貸合同等,或者與案件無利害關係的兩個以上證人證明,或者其他證據線索。

(2)擔保書原件,或者負連帶責任人的基本情況,以及他們現實經濟狀況和償還能力的證據。

(3)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規格、質量及價款數額等到情況的證明。

(4)債務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違反民事合同行爲,以及債務人現實經濟狀況和償還能力的證據。

(5)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存放地點的證據等。

二、訴訟追討債務要注意什麼?

1、要確認到底是哪種債務關係。

債務從其產生的原因來看,主要由訂立合同而來,除此以外,還有侵權行爲的債務關係、不當得利的債務關係和無因管理的債務關係等等。另外,隨着擔保法的出臺,債務的擔保也是債務履行的一種法律保證。其擔保的方式有保證方式、定金方式、抵押方式、質押方式和留置方式五種。由此可見,當事人首先確認自己屬於哪種債務關係,是打債務糾紛官司的前提條件。

2、要保證該債務關係是依法成立的。

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可見,當事人所涉及的債務糾紛案件,其權益能否受到法律的保護,關鍵是這種債務關係是否合法、有效。

3、要樹立訴訟時效觀念。

在以往的債務糾紛案件中,就其敗訴的原因,基本以超過訴訟時效的居多。可見訴訟時效同樣決定當事人在案件中勝訴和敗訴。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是權利人在法定期間不行使權利,即喪失請求法院依訴訟程序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的權利。訴訟時效分爲一般訴訟時效、特別訴訟時效和最長訴訟時效三種。我國《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一般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2年;第136條規定下列訴訟時效期間爲1年: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財務被丟失、損毀的;還規定了最長訴訟時效期間爲20年。另外,還應注意訴訟時兒的開始是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受侵害時起計算的。

透過訴訟方式追討公司債務的,當事人一定要事先了解清楚公司債務起訴的材料需要哪些,然後瞭解清楚該如何進行訴訟,才能順利的追債。當然,在訴訟過程中,也有一些地方需要各位小心注意,這樣才能更好的維護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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