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寫欠條有效期是如何規定的 普法法律網 欠款追討 5.61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分爲以下情況:1、約定還款日期,到期後沒有催收,以到期日後三年爲訴訟時效。2、沒有約定還款日期的,經催收後的最後一次起三年內爲訴訟時效。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TAG標籤:欠款追討 債權債務 有效期 欠條 手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