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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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其家人要債嗎,欠款人死亡怎麼辦

現在這個社會,欠錢的纔是大爺。很多時候出借人都在想方設法的問欠款人還錢,甚至有些還不惜採用違法的手段,當然這肯定是不可取的。但如果遇到欠款人死亡的話,那這樣的情況下應該怎麼辦纔好呢?是不是對方死了錢就要不回來了?下文中,本站小編就來告訴大家欠款人死亡怎麼辦。

欠款人死亡怎麼辦 可以向其家人要債嗎

一、欠款人死亡怎麼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有相關的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爲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因此,即便是欠款人死亡了,只要債務人的遺產足夠償還,債款仍然可以要回來的。

二、 欠款人死亡了可以向其家人要債嗎

要解決這個問題,首先要看債務人的近親屬是否對已死亡的債務人生前所負債務承擔清償義務,應根據不同情況區別對待:

首先,要區分死者所負債務是個人債務還是共同債務。個人債務是債務人以個人名義所負的與家庭共同生活無關的債務。共同債務是債務人爲家庭共同生活包括爲履行撫養、贍養義務所負的債務及爲家庭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共同債務又分爲夫妻共同債務與家庭共同債務。個人債務由債務人本人償還,債務人死亡的,用債務人的遺產清償。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家庭共同債務應當由家庭成員共同償還。

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還規定,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除非是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該債務爲個人債務,或者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個人所有,債權人也知道該約定,該債務才能作爲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夫妻共同債務是一種連帶債務,所謂連帶債務,是指承擔共同債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

其次,要區分死者的近親屬是否繼承了死者的遺產。民法典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爲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因此,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債務以繼承人繼承了被繼承人的遺產爲前提:如果繼承人沒有繼承遺產,其對被繼承人生前所負債務沒有清償義務;如果繼承人繼承了遺產,則應當清償被繼承人生前所負債務,但其對債務的清償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爲限,對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並不是說欠款人死亡了,那麼債務也就一筆勾銷了,此時欠款人雖然不在了,但是他還有遺產,可以先就遺產來還債。如果繼承人們已經分割了遺產,那麼也可以要求繼承人在所得遺產份額內清償欠款人的合法債務。如果你在這方面需要幫助的話,可以委託我們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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