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債權

當前位置 /首頁/債權債務/債務債權/列表

債權人可否起訴債務人的父母?

債權人可否起訴債務人的父母?

現實生活中,我們經常聽到某人欠債不還,債權人將其告上法庭的事情。有的時候債權人還將債務人父母也一同起訴,要求其代爲償還。那麼債權人可否起訴債務人的父母?這裏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下面我們一起來聽聽本站小編的說法。

一、債權人可否起訴債務人的父母?

1、如果子女已經成年:父母沒有爲子女償還債務的義務,但:如果父母在有能力的情況下主動爲子女承擔償還責任,爲減輕子女的責任,尤其是在刑事案件中,積極、主動賠償會成爲子女從輕的量刑情節。

2、如果子女還未滿18週歲:父母應當承擔爲子女償還債務的義務,但,子女自己有財產的,應先以子女自己的財產來償還。

3、如果子女雖然還未滿18週歲、但已經滿16週歲,而且已經能以自己的勞動收入來維護自己的正常收入的:父母也可以不再承擔償還義務。

如果子女已經成年了,父母就沒有責任負責償還債務了,債權人只能要求債務人本人償還。

根據《民法通則》第八十四條的規定:債務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係,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

債權人可否起訴債務人的父母? 第2張

就算父母願意替子女償還債務,也是有前提條件的,那就是必須獲得子女的債權人的同意,可以將債務轉移由父母來償還。

債務轉移是指在不改變債的內容的前提下,債務人將合同債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如果合同的成立須登記、批准的,轉移時也要經過登記、批准。

二、債權人在追討債務的時候有哪些注意事項?

1、簽署有效的書面合同

雖然法律規定合同也可以口頭形式達成,而且不籤合同也並不等於事後就一定追不回貨款,但出於事後“口說有憑”,避免債務人事後抵賴不承認或狡辯的風險作考慮,簽署一份有效的書面合同還是非常有必要的。

2、覈實、收集債務人的主體身份資訊

詳實的債務人主體身份資訊,是債權人事後能啓動訴訟方式來催討貨款的前提性條件,也是能否安全、有效的追討貨款的關鍵性條件之一。在簽署合同、建立業務關係時,應儘量的核實收集債務人真實的主體資訊,債務人爲個人應注重收集有關債務人的家庭住址、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碼等資訊,讓對方提供身份證複印件;債務人爲公司的則應覈實公司登記的真實名稱,辦公地址、經濟狀況,提供公司的營業執照等複印件。

債權人可否起訴債務人的父母? 第3張

3、形成有效的供、送貨憑證

供、送貨憑證是證明履行合同狀況的直接證據,是供需雙方事後進行貨款結算的直接憑證,特別是在雙方未形成對賬的情況下,是債權人主張貨款的最有力證據。所以,它的完善、有效與否往往直接關係後面的貨款追討。

4、要及時對賬

特別是在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事前未能形成有效的供、送貨憑證的情況下,事後的對賬將是一個重要的防範貨款結算風險的有力補救措施,這也是關係到能否安全有效的追討會貨款的重要條件之一。但是在現實中,千萬要注意把握好對賬的時機,要儘量避免在事後催討不成情況下再來提要求對賬,以避免債務人警覺,拒絕對賬的風險。

5、注意收集、儲存好相關債權債務憑證

這在實踐中經常會出現合同遺失,供貨單缺損等等情形,這給事後的追討貨款帶來很大的訴訟風險。所以,要注意儲存收集好有關交易合同、供/送貨清單、對賬單、欠條、銀行進帳單的付款憑證、補充協議、還款協議等等可作爲證明合同關係、債權債務關係的事實證據,以便在事後快速、安全、有效的追討貨款中發揮有效的事實證據作用。

6、收集和保留債務人的財產線索資訊

在現實中債權人向債務人催討貨款時,幾乎所有的債務人都會以經營困難、經濟困難、無還債能力等等藉口、理由來推脫、逃避承擔付款責任,而實際上很多債務人本身並不缺乏償還能力,但是卻種種行爲來隱匿財產,隱瞞自身真實的經濟狀況來逃避付款。所以,無論是在建立業務關係的時候還是事後催討貨款的過程中,都要盡力的蒐集債務人的財產線索,比如車輛、銀行帳號、房產、對外的應收債權等等。以確保根據掌握債務人的財產資訊,準確、快速、有效的追回貨款及損失。

7、要注意追討貨款的手段、方式以及時機

現實中,幾乎所有的債權人都經歷過採取電話聯繫催討、上門蹲守等等死纏爛打、硬磨催款的方式,可實際效果甚微,有的甚至有采取扣押債權人等激進方式來催款的,其結果因爲觸犯刑律,錢沒要到,反而把自己給送進了牢房。所以,追討貨款一定要注意採取合法有效的手段方式,要注意催討的技巧,要採取合法且具有一定威懾力的方式。

8、要注意法律的訴訟時效

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請求人民法院以強制程序保護其合法權益而提起訴訟的法定有效期限。通常債權債務糾紛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二年,從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開始計算,超過兩年訴訟時效期間的,則會失去法律的保護,喪失勝訴權。當然訴訟時效也會因爲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訴訟時效中斷後,訴訟時效則作重新計算。

9、向法院提起訴訟的同時要提請財產保全

財產保全就是債權人在起訴的同時可向法院申請查封、扣押、凍結債務人的相關財產。作爲重要的訴訟措施,財產保全可以有效預防、保證債權人在透過訴訟獲勝後能夠透過法院得以執行裁決,順利實現追回貨款,挽回經濟損失。

綜上所述,根據《民法通則》,在我國,子女年滿18週歲就具備了完全行爲能力,這個時候其要承擔民事責任的。就債權人可否起訴債務人的父母,要看具體情況,如果子女屬於未成年人,那麼父母有監護權,則有義務代爲償還債務;如果子女已經是成年人,並且父母沒有對其債務進行擔保,那麼債權人就不可以對債務人的父母進行起訴,法院也不會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