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欠錢不還發資訊不回怎麼辦
一、朋友欠錢不還發資訊不回怎麼辦?
朋友欠錢不還發資訊不回的話應該收集證據按照以下流程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二、欠錢不還的訴訟費是多少?
欠錢不還的訴訟費根據標的額確定。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三、民事訴訟費由誰承擔?
起訴時由原告先墊付,最終由法院判決確定誰承擔。訴訟費是指當事人爲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程序應當繳納的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很多人當初因爲跟對方是關係比較親密的朋友,所以在借錢的時候都沒有讓對方寫欠條,可是等到雙方口頭約定的還債時間到期了以後,所謂的朋友根本就是推三阻四的不想還錢,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時候就不需要考慮跟對方的關係有多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