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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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帶債務訴訟中斷的相關法律是什麼?

首先,我們要區分連帶債務訴訟中斷和連帶債務訴訟中止的區別,連帶債務訴訟的中斷,是指因發生一系列合法的事由,所導致的連帶債務的訴訟時效重新計算。而連帶債務訴訟的中止則是指連帶債務訴訟的訴訟時效暫時停止。在司法考試中,我們要區分兩者的不同,不混淆兩者的關係。

連帶債務訴訟中斷的相關法律是什麼?

連帶責任保證是指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即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代償債務的保證責任。該債務就是指連帶責任保證債務。

訴訟時效是指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期間,一般訴訟時效爲三年,最短訴訟時效爲一年,最長訴訟時效爲二十年。

訴訟時效中斷是指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發生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連帶責任保證債務訴訟時效是否允許中斷,現存在兩種觀點:

一種觀點認爲,保證債務爲主債務的從債務,主債務的訴訟時效決定從債務訴訟時效,兩者是同步關係,即從主原則;

另一種觀點認爲,連帶責任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不存在中斷,一旦進入訴訟時效,僅爲三年,即債權人必須在三年內向保證人提起訴訟,否則保證人免責,即獨立原則。

1、訴訟時效起算時間不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對訴訟時效的規定: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據此規定,由於主債務履行期滿而未受清償,表明權利從此受到侵害,因此主債務的訴訟時效期間起算時間是從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其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十四條第二款“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從債權人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據此規定,連帶責任保證債務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時間是從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內向保證人第一次主張權利之日起開始計算。

由於保證期間(六個月或雙方約定的時間)是從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因此主債務的訴訟時效起算時間一般先於保證債務訴訟時效起算時間。

2、訴訟時效中斷不同。根據擔保法解釋第三十六條“一般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中斷;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不中斷。”規定可知,主債務訴訟時效,法律規定是允許中斷,連帶責任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不因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而發生中斷,是容易理解,兩者存在訴訟時效中斷區別。但保證債務訴訟時效本身是否允許中斷?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由此法律界產生不同的理解。

以上就是小編對連帶債務訴訟中斷的相關法律影響的總結,希望快要參考司法考試的同學認真複習相關知識,搞清不同概念之間的關係,不要混淆各個概念。以便在司法考試中取得良好的成績。而對於財會人員來說,債務問題也是經常遇到的頭疼的問題,應該仔細瞭解相關法律知識,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