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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麼規定,借條應該誰寫

一、借條應該誰寫,有什麼規定

借條應該誰寫,有什麼規定

借條應該誰寫,不管是誰寫,只要把基本要素寫明白,雙方簽名,即發生法律效力,借條的基本要素,借款人姓名,身份證,住址,借款人是個人的,必須簽字,貸款人姓名,貸款金額,還款期限,對於貸款期限,從借款之日起2年內催收,超過損訴訟時效,起訴很難勝訴。

誰起草不重要,協議還有電腦機打的呢,只要是雙方簽名,手印即可。

自願的協議只要不是脅迫,不違反法律的強制執行規定即有效。

債務人和債權人關係再好,借錢時也一定要打借條,雖然這個可能會傷感情或者沒面子。但不打借條是最大的法律風險。法院審查借貸案件時,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條,無書面借條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沒有證據的請求,將承擔敗訴的風險。

借據格式的要求以及法律風險提醒

二、借據需要具備的基本要素

1、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借款人是個人的,必須親筆簽字,由他人代簽的借據法律效力會產生爭議。比如張三借款籤李四的姓名,會給貸款人帶來法律困擾。

2、貸款人的姓名:要求寫全稱,最好不要寫,借到張姐、李哥等代號,以免主張債權時候出現障礙。

3、寫清楚借款金額:最好是寫上金額的幣種,比如人民幣多少元,用大寫、小寫的形式分開寫,以免字跡不清楚看不清楚金額的爭議,但是一定要覈對大寫、小寫的一致性。

4、還款期限:對於還款期限的約定,有利有弊。

寫清楚還款期限:利:債權人到期以後就好順理成章的問債務人還款,特別是朋友之間借款的一個收款的理由。弊:債權人一定要注意訴訟時效,從借據上備註的還款期限到期之日開始計算,2年以內債權人必須主張債權(催收函簽收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否則債權到期2年以後,債權人超過訴訟時效,即使起訴也很難勝訴。

不寫還款期限:利:隨時可以要求還款,不受2年的訴訟時效限制。弊:朋友之間不好催要還款。

5、利息:民間借貸,有約定好利息利率的,按照雙方的約定履行,如果沒有約定利息利率的,視爲無利息貸款。在債權人另行主張還款並支付利息之日之前,這一段正常的借款期限,人民法院一般不支援利息。

6、還款方式:是一次性還本還息,還是分期還本還息,什麼期限還多少,需要明確下來。

7、落款:借款人簽字、完整的日期(年月日)、最好加印手摸。

三、發放貸款接收借據需要注意的法律風險

1、如果借款人是已婚,最好要求其配偶作爲共同的借款人簽字,目前一方簽字借款、配偶另一方不認可的訴訟越來越多,各種各樣的判例結果,導致沒有配偶另一方簽字的借據有可能出現不能要求夫妻共同償還的法律風險。

2、債權人要求百分之百的回款把握,世界上的信譽度或者還款能力沒有百分之百,除非債權人提前把這個百分之百的東西掌握在自己手裏,即要求借款人在借款的同時提供有效的財產擔保,並根據法律規定進行必要的擔保物抵押登記。

3、如果不能進行擔保物抵押,最好要求其他財產狀況、信譽好的人作爲擔保人簽字,擔保人簽字註明對於本息承擔連帶償還責任,並備註擔保人的身份資訊。

4、借款資金流轉的證明:大額的民間借貸,在訴訟階段一般需要債權人舉證你確實什麼時間段借出了多少資金給債務人,爲了避免給自己帶來舉證障礙,債權人最好用銀行轉賬的形式支付至債務人,保留銀行轉賬憑證。如果一定是現金形式,最好在借據上要求交付現金在場的2人以上作爲見證人簽字,見證現金的交付過程。

5、保留以下相關證件的複印件:借款人的身份證、借款人的結婚證、擔保人的身份證、擔保物的財產權證、屬於借款人的非擔保物財產的登記權證,作爲日後出現訴訟糾紛的線索備用。

綜上所述,借條應該誰寫。借條是提起訴訟催款的法律依據,因此,必須標明要素,對於發放貸款人接受借條是應當要求在借條上標明借款人配偶的簽字,如果不能進行擔保抵押,應當要求其他財產狀況,應當保留借款人身份證,結婚證,擔保財物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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