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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商標程序

註冊商標程序
律師解析:具體程序是:
一、查詢商標名稱是否已有相同或相似商標存在,註冊的商標所在的行業和服務。
二、準備身份證、個體戶營業執照的複印件等材料。
三、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申請。
四、商標註冊主管機關對商標註冊申請,進行商標審查,公告無異議,就可以領取商標證。法律依據:《商標法》第三條
經商標局覈准註冊的商標爲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
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本法所稱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註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誌。
本法所稱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於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製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誌。
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和管理的特殊事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