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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商標流程和費用

商標註冊的流程
商標查詢(2天內)→申請檔案准備(3天內)→提交申請(2天內)→繳納商標註冊費用→商標形式審查(1個月)→下發商標受理通知書→商標實質審查(12個月)→商標公告(3個月)→頒發商標證書。
商標註冊官費:300;
限定本類10個商品或服務項目;
每超出一個加30另外如果委託代理機構申請還需要繳納商標註冊代理費用200-800元。
個人申請商標註冊的,應提交以下申請書件:
1、申請人簽名的商標註冊申請書。
2、商標圖樣6張(申請書背面貼1張,交5張),要求圖樣清晰、規格爲長和寬不小於5釐米並不大於10釐米。若指定顏色,貼着色圖樣一張,交着色圖樣5張,附黑白圖樣1張。
3、提交商標代理委託書。(如是自己辦理,則不需要)
4、身份證複印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複印件。
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二十八條
對申請註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註冊申請檔案之日起九個月內審查完畢,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公告。
第二十九條
在審查過程中,商標局認爲商標註冊申請內容需要說明或者修正的,可以要求申請人做出說明或者修正。申請人未做出說明或者修正的,不影響商標局做出審查決定。
第三十條
申請註冊的商標,凡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註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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