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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搶注複覈的程序是什麼

商標搶注複覈的程序是什麼

商標搶注複覈的程序是什麼

複覈程序是對處理決定進行再審查的一個措施,保證處理決定的正確性,它也是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指導監督的一種方式。它有利於充分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提高工作質量,提高辦案人員工作水平。根據商標法實施細則第44條規定,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侵權行爲處理決定不服的,當事人可參收到決定通知之日起15天內向上一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複議。在複議機關應在收到複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複議決定。

商標搶注一詞的含義經歷了兩個發展階段。第一階段,商標搶注的對象基本上限於未註冊商標;現階段商標搶注的內涵有了進一步的擴展,將他人已爲公衆熟知的商標或馳名商標在非類似商品或服務上申請註冊的行爲,也屬於搶注。進而,將他人的創新設計、外觀設計專利、企業名稱和字號、著作權等其他在先權利作爲商標申請註冊的行爲,也應視爲商標搶注。商標搶注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商標搶注是指在原商標所有者之前註冊該商標以獲取經濟利益的競爭行爲。

中國《商標法》第3條規定:經商標局覈准註冊的商標爲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可見,我國採用的是註冊原則。它是以申請註冊作爲獲得商標專用權的法律依據,誰最先申請註冊,商標專用權就屬於誰。而在先使用不能作爲取得商標專用權的依據。即使商標使用者已經在商業上使用某一商標,如果沒有向商標局提出註冊申請,也不能獲取商標專用權,其使用的商標不受法律保護。所以,申請原則只對最先申請商標註冊者認定其享有商標專用權,這一制度的法律結果爲商標搶注行爲提供了可能性和必然性。

商標的搶注,對於自己權益的維護肯定會存在着一定的限制,但是具體的問題解決會有一定的難度,但是在生活中的會有爭議的判罰,因此在問題的處理上的會有複覈程序的存在,所以自己要積極的踐行有關的規定,這樣自己的權益維護會更加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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