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祕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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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祕密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商業祕密指的是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受法律保護的商業祕密應當包括四個構成要件:
一、不爲公衆所知悉;
二、能爲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
三、具有實用性;
四、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 有下列侵犯商業祕密行爲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以盜竊、賄賂、欺詐、脅迫、電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祕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祕密的;
(三)違反保密義務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祕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祕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爲,獲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該商業祕密的,以侵犯商業祕密論。
本條所稱權利人,是指商業祕密的所有人和經商業祕密所有人許可的商業祕密使用人。

商業祕密的構成要件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