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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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不保護思想行爲嗎?

一、著作權不保護思想行爲嗎?

著作權不保護思想行爲嗎?

著作權不保護思想行爲,具體原因如下:

1.思想本身是無法保護的,就好像即使是一個正版讀者,只要它接受了書籍中的思想,經過自己的加工整理,就可以口頭向自己的朋友表述出來。

2.因爲版權法的最終目的不是爲了透過保護給予版權人壟斷,而是爲了讓更多的人站在前人肩膀上前行。每一個作品或多或少的都會借鑑前人的思想成果,如果思想被保護了,就會禁錮後人的創造。保護了思想本身也限制了思想的傳播。版權的目的只是給創造人一段時間享受有限權利的機會,使得這種創造能過得到獎勵,並激發他的更大的創作熱情。

二、著作權保護的主體是什麼?

著作權保護分一般主體與特殊主體:著作權主體一般爲作者,即直接創作作品的人。

1,公民。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者可依法成爲著作權的主體;

2,法人。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進行創作,並由法人單位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視爲作者;

3,非法人單位由非法人單位主持,代表非法人單位意志進行創作並由非法人單位承擔責任的作品,非法人單位視爲作者;

4,外國人。外國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發表的,依法享有著作權;

5,國家。

(1)國家接受已故作家遺贈作品著作權;

(2)古籍作品無作者或作者不明確;

(3)國家將某些作品收歸國有;

(4)法人或非法人單位變更或終止後,其作品的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在保護期內,無承受其權利義務的法人或非法人單位的。特殊情況下,合作作品、編輯作品、職務作品、委託作品、演繹作品、電影作品和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則需依法確定著作權人。

有關著作權保護中涉及到思想行爲的認定就是以上這些,在司法實踐中,對於著作權的認定可以嚴格依據不同的著作權類型來進行合法的辦理,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認定有異議的或者存在侵權等情況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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