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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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計算呢,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

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 如何計算呢
律師解析:判決生效的十天是從當事人收到判決書的第二天起計算十天。
民事訴訟的判決書的上訴期是十五天,裁定書的上訴期是十天;
刑事訴訟的判決的上訴期是十天,裁定是五天。
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爲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爲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
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爲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爲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