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計算呢,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 普法法律網 判決執行 3.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律師解析:判決生效的十天是從當事人收到判決書的第二天起計算十天。民事訴訟的判決書的上訴期是十五天,裁定書的上訴期是十天;刑事訴訟的判決的上訴期是十天,裁定是五天。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爲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爲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爲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爲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TAG標籤:判決執行 計算 十日 生效 訴訟仲裁 判決 之日起 #